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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政府扶持创业又出新政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7 字体【 】 浏览次数:

近日,我市公布最新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各类个人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全额贴息为3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为300万元。

据悉,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对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担保或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创业贷款业务。目前,我市担保基金已有1000万元,可以撬动50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规模。

而此次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个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创业能力,在我市工商注册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依法登记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经认定开展网络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除外),或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小微企业则是指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校毕业生(不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等,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符合条件的各类个人创业人员申请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为2-20万元,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根据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额度给予贷款。对注册资本在60万元以上,月平均纳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经办银行认可的足额抵(质)押物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30万元。而对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根据实际合伙经营人数、个人创办企业的经营规模、安置就业等情况,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支持,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由市财政按照合同签订日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企业或创业项目开办经费、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

 

(丹阳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