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建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示范窗口活动,是加强社保队伍建设,提升社保经办机构公共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丹阳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征缴科作为服务窗口单位,经办人员坚持以优良的行业作风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展示着新时期社保工作者的良好风范。
一、制度健全、严格规范
一是从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入手,带领全科室员工学习《干部职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勤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多项规章制度,使科室的各项工作有制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建立健全业务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按照社会保险各个环节经办的内容制定了《丹阳市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暂行)》、《关于加强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内部控制的规定》等经办流程和经办人员岗位职责。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合理设置了内部机构及人员岗位分工,形成了责任明确、操作规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二、公开办事、热情服务
多年来,社保中心以“提供一流服务、树立一流形象”为目标,结合各科室实际情况,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将管理型机关转变为服务型单位。为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职责权限等在宣传栏上向社会公开,并就企业职工关注的相关问题制订一问一答式手册在宣传栏进行摆放,使广大参保企业职工方便、快捷的获取相关政策法规和经办要求。
三、服务“中心”,业绩突出
通过不懈努力,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截止 2018年06月企业保险参保人数21.95万人,医保参保人数21.3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4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56万人;100%完成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丹阳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