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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新闻发布会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9 字体【 】 浏览次数:

628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温小卫就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今年以来社保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进行发布。市社保中心主任胡西华主持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新华日报、省电台、现代快报等驻镇媒体,以及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视台、金山网等本市媒体参加会议。

温局长指出,为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经市政府同意,今年我市将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具体为:从201851日起至20194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19%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从201911日起至20194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1%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自201851日起至2019430日止,在保持工伤保险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以现行费率(含浮动后的单位费率、工程项目缴费比例)为基础,统一下调20%。下调后,市区工伤保险平均费率水平由1.17%降至0.936%。下调费率期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以下时,停止下调,恢复下调前的费率。费率下调前已征收的工伤保险费,多收部分将退回用人单位。

据悉,今年以来,市人社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切实履行职责,紧扣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全力狠抓社保扩面征缴,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保安全网,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实现良好开局。1-5月,市区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6.01亿元;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收缴率97%,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保发放,完成385家单位养老金待遇清算工作;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月130元提高到140元;启动2018年社保稽核工作,对市区80人以上或低缴费基数的405户参保企业开展实地稽核。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六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抓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落实,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三是根据省政府部署,做好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四是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退休人员待遇核定计发等工作。五是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完善落实以内控为核心的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六是全面发挥互联网+人社驱动作用,推进社保经办线上线下联动服务,不断提升社保管理服务水平。

 

 

(社保中心、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