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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办实事,情系群众暖人心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9 字体【 】 浏览次数:

小寒节气刚过,古城镇江就像掉进了一个冰窟窿,天寒地冻。而家住丰泽花园廉租房的残疾人杨建强心里却温暖如春。他告诉记者,自己因为腿部患有残疾不能工作,不仅每月有低保金,还有额外的一份残疾补贴,“有房子住,每月有钱拿,日子好过多了!”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民生改善的基本。2017年,全市共36个镇建立了扶贫基金,总金额达7960万元;254个村建立了扶贫基金,总金额达5655万元;对1.7万名城镇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发放社保补贴1145万元;对437名中断社保人员发放补贴13.2万元……这份年终“答卷”格外沉甸甸。

暖心!扶贫基金建设到位

去年9月,家住丹阳延陵镇赵巷村的村民老张心里暖洋洋的,家里突发困难,村里迅速获悉,第一时间慰问金送至,让他感受到了党的温暖。

这样的快速“解困”机制,源于镇江全市范围内针对经济薄弱村和建档立卡户的“红利”——镇村扶贫基金。2017年初,按照镇(街道)不低于100万元、有条件的村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建立镇村扶贫基金,这一工作被纳入了2017年度市政府“十件实事”当中。

记者从市扶贫办了解到,2017年,全市共36个镇建立了扶贫基金,总金额达7960万元;共254个村建立了扶贫基金,总金额达5655万元,圆满完成了市政府十件实事的具体要求。扶贫基金的建立,对推进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的脱贫和解决急难问题提供了一定的支撑,为镇、村发挥脱贫攻坚第一责任建立了机制保障。

贴心!低保、残疾人生活更有保障

寒风中,丰泽花园小区内的一户廉租房内,今年53岁的残疾人杨建强正在温暖的家里忙活午饭。他告诉记者,自己是金山街道润州山路社区的居民,因为4岁时患小儿麻痹症导致右腿残疾,没有劳动能力,只能靠低保金生活,“现在我每个月的低保金加上残疾补贴一起将近800元,自己生活的话,节俭一点也够了。”尽管生活清贫,但乐观的他表示,如今的居住、生活条件,相比之前没有住上廉租房时,已经是天壤之别。

2017年,我市对1.7万名城镇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发放社保补贴1145万元;对437名中断社保人员发放补贴13.2万元。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刚刚过去的一年,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深入实施,实现法定人群社保“全覆盖”。同时,减轻困难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全面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标准的,由政府资金全额代缴;对自主选择100元以上缴费档次标准的参保人员,给予差别化适当补贴。对城乡低保、特困职工等社会医疗救助基本对象,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会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

放心!社会医疗救助补贴标准提高

在金山街道黑桥社区宝盖路133号住着一户身患尿毒症的居民,她就是今年50岁的戴林娟。被病魔缠身的她需要长期治疗。采访中戴林娟告诉记者,从2015起自己通过申请成为低保户,从此背负的压力轻了不少,“低保金从刚开始的每个月350元涨到现在655元。作为低保对象,我还享受免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对于需要生病住院的我来说,还可以免交部分床位费,报销比例也比原来增加了。”她坦言,自己2017年因为患病住院费用一共花了两万元左右,在医保报销过后,自己还享受到了政府的医疗救助大约2000元,“医保政策真正惠及像我这样的因病致贫家庭!”

记者从我市社保中心了解到,2017年我市完善了大龄参保对象和缴费困难人群续保帮扶机制,出台《关于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建立以财政专项资金为主,民政、工会、慈善等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市、区两级财政安排的社会医疗救助补贴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元。救助对象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后,医疗救助基金对个人自付部分给予补助,慈善助医资金并给予再救助,实际报销比例达95%

(摘自《镇江日报》2018110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