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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为何工作地缴保,还要回户籍地退休?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4 字体【 】 浏览次数:

常州人魏先生8年前受朋友邀请,来到镇江工作,并一直继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由于今年快到了60周岁,近日魏先生来到润州区人社局办理退休手续,但让他意外的是,工作人员告知他不能在镇江办理,必须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这把可把魏先生急坏了,已经在镇江工作多年,好不容易盼到退休,近些年的养老保险也是在镇江缴纳的,为何退休了还要回户籍地办理手续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明确规定,“市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魏先生因为在镇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仅有8年,还不满10年,不符合在工作地办理退休的手续的年限要求,只能先将镇江缴纳的保险资金归集回其户籍所在地常州,再由常州的有关人社部门按规定帮其办理退休手续。

经过润州人社局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魏先生这才明白为何在工作地缴纳养老保险,还要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很快,工作人员在认真核实了魏先生的档案信息后,与常州相关人社部门取得了联系并作了沟通,将其在镇江的保龄转回了常州,最终帮助魏先生顺利办好了退休手续,圆了退休梦。

 

 

(润州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