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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3 字体【 】 浏览次数:

近日,镇江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要点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42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工作要点》出台的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总体部署,围绕就业是最大民生的新定位,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更大力度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着力抓好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三大重点”,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三大关键”,实现创品牌、育亮点、上台阶“三大目标”,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要点》明确了哪些主要目标?

1.城乡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其中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以内和2.6%以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和就业服务率实现“两个”100%,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不低于95%;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000人,帮扶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6000人。

2.全民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支持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7000人,其中:帮扶农民创业2000人、引领大学生创业1700人,创业带动就业3.5万人。

3.技能培训。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人数分别达2.2万人、4万人和6700人;

4.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53.5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2亿元。

三、《工作要点》将抓好5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制定《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意见》,把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工作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强化政府和部门促进就业责任。

2.充分释放就业政策红利。贯彻落实《推进就业惠民创业富民工作意见》,细化完善初始创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失业保险金提标、公共就业服务补贴等“1+N”配套政策。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年”活动,推动“最多跑一次”就业经办服务与“不见面”就业审核。

3.多渠道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始终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摆在首位,紧扣产业发展需求,深入实施“人才引培、毕业生留镇、就业启航、就业促进、创业引领、三支一扶”等计划。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就业创业服务-乡村行”、民营企业招聘周、定向劳务对接等系列活动,搭建用工服务平台,帮助外来和本地农民工实现就业。

4.实施精准就业扶贫工程。制定《镇江市就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立足区域特点,确保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幸福一家”。全年免费培训就业困难人员不少于3000人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不少于3000名。

(二)创响镇江富民行动

5.着力培植创业主体。深入实施人才领创计划,重点扶持“大学生、高级能人才、专技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四类人才创业。大力支持返乡农民创业,出台《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综合运用培训补贴、初始补贴、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统筹推进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等创业。

6. 培育拓展创业载体。细化完善《创业载体孵化补贴办法》,重点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力争全年创成省级创业示范基地2家、市级创业示范载体5家。

7.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组建“创响镇江”创业合作联盟,持续深入开展“创响镇江”系列主题活动。高质量遴选30个以上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高标准建设50家省级创业型街镇、村(社区)和园区。

(三)提升技能培训质效

8.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联动落实就业前免费培训、上岗后补贴培训和成长时奖励培训三项政策,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全面开展培训促就业提质行动,完善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补助企业职工培训、重点群体免费培训、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等政策,提升职业培训质量。

9.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完善企业培训激励机制,加大落实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等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建立企业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职工培训。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构建以职业资格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10. 优化技能培训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制培训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四单式”培训服务模式。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享受财政补贴的定点培训机构,应定期报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培训效果等情况,接受第三方绩效评估。

(四)完善失业保险功能

11.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五险合一”征缴,深入推进乡镇企业、小微企业、驻镇高校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发挥就业、社保、劳动监察协调联动作用,强化稽核与监察,加大基金清欠力度。

12.完善失业保险保障机制。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做好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按照省定政策和统一部署,适时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全面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

(五)优化就业管理服务

13.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适应人力资源市场新变化和劳动者多层次就业需求,建设“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广应用“智慧人社”等服务终端,实现就业创业服务和管理全程信息化。

14.实施基层服务提升工程。落实“十三五”时期基层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以可及性、均等化为目标,落实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大力实施基层公共服务标准化提升工程。

15.承接就业社保监测试点。策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总结提炼就业质量与经济发展联动试点经验,承接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关于联合推进就业收入社保信息共享及大数据监测分析、省发改委“支持成功创业人数”统计监测试点,配合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数据采集、监测、预警和简要分析,做实支持成功创业人数。

(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