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专栏 > 专栏 >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 办事指南
成绩复查须知
发布时间:2018-04-17    字体【

 
1、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公务员考试应在3天内)办理核查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2、复查试卷的内容包括:应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有无漏改、错改;是否有违纪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卷的宽严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
3、考生复查成绩须填写《成绩核查申请表》(可在本网站下载)。
4、考生的《成绩核查申请表》由各市、省直主管部门收集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试卷在省阅卷的,省考试中心在收到此表后一个月内给予答复;试卷由国家统一评阅的,省考试中心收集报人事部考试中心,部考试中心回复后即予答复。
5、考生成绩复查须提交《成绩核查申请表》、准考证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
成绩申请核查表(考生用).doc 

版权所有: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