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内容均为统一指定,考生不允许携带教材和备课资料。校医岗位面试采用专业面试方式进行。
二、技能测试内容
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具体如下:
1.119、121、122、123、124、125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包括考核命题绘画、钢琴弹唱、舞蹈表演,其中钢琴弹唱为命题弹唱;舞蹈表演内容为自选,自备配乐,时长不超过3分钟。
2.133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声乐、舞蹈表演和器乐,内容均为自选,配乐自备,时长均不超过3分钟。
3.129、130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在口令与队列队形、体操、田径、球类项目中命题指定两项为测试内容。
4.131、132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素描和命题创作。
5.126、127、128、134、135、136、137、138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技能。
6.139岗位:专业技能技能测试内容为乒乓球基本功考核,可自备球拍,其他器材现场提供。
三、考生注意事项
1.体育类岗位考生自带运动服、运动鞋,自行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能完全适应面试,无需携带器材。
2.音乐类岗位、美术类岗位和学前教育类岗位,技能测试现场只提供素描和绘画纸张、钢琴,其他专业技能测试所需物品考生自备。
3.专业技能测试自备的各类配乐请以MP3文件格式用U盘拷贝带入候考室,现场不提供其他拷贝导入方式。
四、补充说明
1.本说明是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面试与技能测试的基本依据。考试内容可在考试说明的范围内超出10%。
2.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见《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
扬中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4日